一、教师资格培训与认定相关政策
1.《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
1996 年,原国家教委发布教人〔1996〕29 号文件
第四条高等学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的培训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针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使教师自觉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做到敬业奉公,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高等学校教师业务素质的培训要以提高教师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为主,全面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提高应用计算机、外语和现代化教育技术等技能的能力。
第五条培训对象要以青年教师为主,使大部分青年教师更好地履行现岗位职务职责,并创造条件,及时选拔、重点培养在实际教学、科研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青年教师,使之成为学术骨干和新的学术带头人。
第十三条助教培训以进行教学科研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教育和实践为主,主要有以下形式:
(一)岗前培训。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关教育学、心理学的基本理论,教师职业要求等内容。
(二)教学实践。在导师指导下,按照助教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加强教学实践环节的培养提高,熟悉教学过程及其各个教学环节。
*该项政策对高校教师培训的对象、内容和形式进行了基本定义。据此形成了岗前培训的具体细则要求。
2.《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和《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
1997 年,原国家教委办公厅发布《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和《高
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
第三条岗前培训工作由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高等学校师资(高师)培训中心或本地区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具体承担岗前培训的组织管理、培训、考核以及授课教师的配备等任务。
第四条岗前培训工作的内容以《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以下简称《指导纲要》)为依据,包括高等教育法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基础知识。
第五条岗前培训以集中授课为主,可采取专题讲座、典型报告、教学观摩、课堂教学实践或讲评等形式。
第六条岗前培训的教学工作应参照《指导纲要》执行,总学时不低于 110 学时。 已建立普通话水平测试机构的省( 自治区、直辖市),要把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与岗前培训结合起来,一次完成。
第九条岗前培训的考核以闭卷考试为主,兼顾学习作业和教学实践锻炼等方面。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向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教委统一印制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岗前培训的考核结果记入个人业务档案。考核结果可以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职务聘任的依据之一。
*该文件至今依然为各省高校组织开展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主要政策依据。该文件规定了教师岗前培训应学的理论知识四门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以考试为主的考核形式。各省在实际政策执行中,会根据省情适当增加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现代教育技术、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等其他内容,并采用网络培训、校本培训、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1998 年 8 月,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我国高等学校的主要任务,对高校教师的资格条件、职业制度、聘任方式等作出了详尽说明。
第四十六条高等学校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有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可以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不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公民,学有所长,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经认定合格,也可以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第四十七条高等学校实行教师职务制度。高等学校教师职务根据学校所承担的教学、科学研究等任务的需要设置。教师职务设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高等学校的教师取得前款规定的职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系统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
(三)具备相应职务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四)承担相应职务的课程和规定课时的教学任务。
*该法明确规定了“高等学校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要求教师“具备相应职务的教育教学能力”,对高教系统内部专职教师的教学层级和水平制定了详细规范,提出教师职务设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四个层级。
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的通知》
2016 年,教育部办公厅发布教师厅函〔2016〕10 号文,提出教育部决定从 2016年至 2020 年实施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
(1)培训目标。帮助新入职教师树立正确的专业理念,培养良好的师德修养、学术规范与心理素质,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学技能,提高教书育人能力,为今后的教师生涯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建立健全与教师资格认定相衔接的高校教师培训机制。
(2)培训内容。“专业理念与规范”模块以高校教师师德修养和综合素养养成为重点,包括师德规范、教育政策与法规、高等教育发展趋势、教师职业生涯规划等内容。“教学理论与技能”模块以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学习为重点,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行为、教学评价、教学反思与研究等内容。“信息技术
与运用”模块以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为重点,包括最新信息化教学技术、信息化环境下的教学模式、在线教学资源与学习工具的运用等内容。
(3)培训方式。专题讲授从高校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所面临的诸多现实问题出发,将专家讲授与学员互动研讨相结合。实践教学通过课堂观摩、教学基本技能训练(微格教学等),帮助新入职教师践行良好师德规范、掌握教育教学基本技能。
*该文件对高校新入职教师的培训内容进行了拓展和补充,丰富了岗前培训的课程体系。
5.《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2018 年 1 月,中发〔2018〕4 号文发布,提出全面提高高等学校教师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创新型的教师队伍。着力提高教师专业能力,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到 2035 年,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培养造就数以百万计的骨干教师、数以十万计的卓越教师、数以万计的教育家型教师。
二、着力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突出师德。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书育人全过程,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推动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
三、大力振兴教师教育,不断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
全面提高高等学校教师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创新型的教师队伍。全面开展高等学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重点面向新入职教师和青年教师,为高等学校培养人才培育生力军。
四、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切实理顺体制机制
五、深化高等学校教师人事制度改革。
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将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和教育实习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此份文件明确了教师培训对象应该是谁:新入职教师、中青年骨干教师、卓越教师,重点为新入职和青年教师。并再次明确了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和教育实习作为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还明确了教师培训的主要目标是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教学能力三大目标。